公积金 详解二手房 需要哪些资料及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8日 作者: 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
今天为大家讲讲在省直中心申请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时需要的资料和应该注意的问题所需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原件(3)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不动产交易 (完税日期在1年以内)原件《青海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4)未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提供原《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青海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放款前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不动产交易 (完税日期在1年以内)原件。(5)售房人或符合规定的第三方出具的收据。注意事项(1)二手房 期限与所购房屋房龄之和应小于30年。(比如想要购买的二手房是2000年竣工的,即房龄为22年,那么可申请的 期限最长为29-22=7年。)(2)《不动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齐全,满足正常过户和抵押条件。(3)所购房为职工家庭的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4)家庭未使用过或只使用过一次公积金 。(5)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职工,可在过户完成后持契税、 及相关资料到省直中心提取网点办理提取业务,需要注意的是提取额不能超过首付款,如果需要计算配贷系数,还需要留够一定账户余额。(6)职工的公积金 额度按照现行 相关规定,以及住房公积金 配贷系数、最高 额度、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购房总价和首付款比例等因素综合测算。温馨提示二手房公积金 可选择过户前申请(预审制)或过户后申请,过户前申请可防范因个人问题导致 不能正常审批的风险,过户后申请的职工要注意付款方式要与二手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一致,且合同上应注明首付金额与公积金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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