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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优化购买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 年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作者: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亚晨/文)4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 期限核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的支持力度,优化调整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 期限核定标准。

  根据《通知》,对于购买老旧小区住房且完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节能综合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危旧楼改建"改造项目的,借款人在申请 时予以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为准。

  对于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住房,房屋可贷年限从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减三年(砖混结构50年/钢混结构60年-房屋使用年限-3年)优化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三年。公积金 经办部门最终根据房屋可贷年限、借款人年龄等因素确定借款人最长 期限。

  此次政策优化后,有效解决老旧小区住房买卖中因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导致 期限较短的问题,进一步减轻借款人购房及还款压力。

  据悉,该项政策自2024年4月17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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