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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多子女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作者: 来源:中房网
 &emsp&emsp中房网讯(苏晓/文)11月15日,据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微消息,厦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通知》。

&emsp&emsp其中,通知提出,调整思明区、湖里区调控措施和住房 政策,在思明区、湖里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商品住房项目土地出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并适时调整优化思明区、湖里区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 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下限。

&emsp&emsp同时,通知明确,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调整优化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部门按照现行政策适时组织配套执行。根据政策解读,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

&emsp&emsp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及 政策。阶段性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 (执行至2024年9月17日)。允许缴存人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 本金。完善住房公积金 缩期,支持住房公积金 展期和变更还款方式。

&emsp&emsp此外,通知还提到,提升商品住宅品质,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购房人需求提供不同档次装修标准,提升住宅品质,实现差异化产品供给,鼓励住宅户型设计创新,探索推行高品质、低强度的绿色、生态、科技住宅小区降低开发企业成本,支持企业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加快土拍后土地竞买保证金退还,免除新出让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内的利息等。

&emsp&emsp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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